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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年底手机实名率将达100% 未补登一律停机

2016年11月07日 16: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周毅摄  

  中新网11月7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加快完成未实名电话存量用户身份信息补登记,在2016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补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加强行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强化手机应用软件监督管理,对手机应用软件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情况进行技术检测,对发现的违规应用软件统一下架和公开曝光,并依法查处违规企业。

  《意见》提出,从严从快全面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快推进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在2016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各移动转售企业要对170、171号段全部用户进行回访和身份信息确认,对未登记或登记信息错误的用户进行补登记,2016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补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同时要严格限制一证多卡,同一用户在同一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全国范围内办理使用的移动电话卡达到5张的,按照相关要求处理。新办理使用行业卡的,要从严审核行业用户单位资质、所需行业卡功能、数量及业务量,按照“功能最小化”原则等进行严格限制和绑定。按照“谁发卡、谁负责”原则,各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转售企业要加强对行业卡使用情况的监测和管控,严禁二次销售和违规使用行业卡。对未采取有效监测和管控措施,致使行业卡被倒卖或被用于非行业用户的,从严追究相关企业和负责人的责任。建立委托代理渠道电话入网和实名登记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要签订电话实名制责任承诺书,各企业建立内部问责机制,对出现不登记、虚假登记、批量开卡、“养卡”等违规行为的代理渠道,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代理资格,纳入委托代理渠道黑名单,并从严追究相关基础电信企业省级公司相关部门和负责人责任。

  《意见》提出,大力整顿和规范重点电信业务。2016年11月底前,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全面完成语音专线和“400”、 “一号通”、“商务总机”等存量重点电信业务排查清理。对未进行主体信息登记、虚假登记、登记信息不完整、未登记使用用途或者实际用途与登记用途不符合、 资质不符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业务运营和使用规范、使用异常的,要督促用户限期整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意见》要求,从严加强业务外呼管理。一是严格外呼审批。用户申请“400”、“商务总机”外呼以及自带95、96等字头短号码通过租用语音专线开展外呼的,必须由基础电信企业省级及以上公司从严审批并负管理责任,业务合同中必须明示允许的外呼号码或号段以及外呼用途、时段、频次等。新增“一号通”一律禁止外呼。二是建立外呼白名单制度,对白名单以外的外呼号码一律进行拦截。通过本网中继外呼时,严禁使用它网的固定、移动用户号码或“400”等业务号码。

  《意见》还提出,严格规范号码传送和使用管理。严格防范国际改号呼叫。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对从境外诈骗电话来话高发区输入的国际来话进行重点管理甄别,对“+86”等不规范国际来话,以及公安机关核实通报的伪造国内公检法和党政部门便民电话的虚假主叫号码,在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一律进行拦截。对携带“通用号码”的来话,在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和国内网间互联互通关口局将其“通用号码”信息一律予以删除。另外还要严格规范主叫号码传送。落实号码传送行业规定和有关行业标准。禁止违规传送主叫号码为空号或设置主叫号码禁显的呼叫。各基础电信企业在网间关口局对不符合号码管理、网间互联规定和标准的违规呼叫、违规号码一律进行拦截。

  《意见》要求,建立网络改号呼叫源头倒查和打击机制。严禁违法网络改号电话的运行、经营。对用户举报以及公安机关通报的网络改号电话等,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基础电信企业联动倒查其话务落地源头,对为改号呼叫落地 提供电信线路等资源的单位或个人,立即清理停止相关电信线路接入;涉及电信企业的,依法予以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通报公安机关。

  此外,《意见》还提出,坚决清理网上改号软件。2016年11月底前,相关互联网企业要通过关键词屏蔽、软件下架、信息删除和账户封停等方式,对网站页面、搜索引擎、手机应用软件商城、电商平台、社交平台上的改号软件信息进行深入清理,切断下载、搜索、传播、兜售改号软件的渠道。

  针对“伪基站”、“黑广播”,《意见》提出,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进一步提升对“伪基站”、“黑广播”的监测定位、逼近查找等技术支持能力,完善与公安、广电、民航、工商等相关部门的重大案件情况通报机制,积极配合做好“伪基站”、“黑广播”查处打击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强调,要加强行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2016年11月底前,各基础电信企业、移动转售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要全面完成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自查,重点检查营业厅、代理点等环节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和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加强内部安全审计,严肃处理非法出售、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问题。同时还要强化手机应用软件监督管理。加大技术检测力度,按照“发现、取证、处置、曝光”工作机制,对手机应用软件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情况进行技术检测,对发现的违规应用软件统一下架和公开曝光,并依法查处违规企业。

  《意见》还强化了监督举报受理与处置。一是各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转售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用户举报渠道和方式,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专区及时受理与处置涉嫌通讯信息诈骗用户举报。中国互联网协会要充分发挥12321举报平台作用,建立电话、短信、网站、手机APP等多渠道举报机制。二是对公安机关通报的以及12321举报中心受理的用户投诉举报情况,各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转售企业要逐一认真核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严肃追责。

  在监管与责任追究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基础电信企业责任追究机制和违规退出机制,加大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代理商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通信行业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 “黑名单”共享机制。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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