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委员建议建适宜农民工个税计缴制度 保障其社会权益

2017年03月12日 08:38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张锐 陈晓燕)“截至2015年底,建筑业农民工总数达到了5662万人,占全国农民工总数的21.1%,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当前建筑业农民工也面临着个税负担偏重、社保缴纳机制不健全、难以享受技能培训补贴等突出问题。”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副部长易军向大会提交提案,呼吁解决建筑业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

  据易军委员介绍,目前各地大都按照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要求,在施工工地推行实名制管理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这项措施有力保障了农民工工资能支付到位。

  “但是,也要注意到,银行代发工资,税务部门直接按月从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造成农民工实际收入下降。因为建筑业农民工的工资结算方式主要采用计件方式,施工旺季、淡季月收入相差较大,旺季时收入多就要交的税多,但实际上他们一年挣不到多少钱。”易军委员说。

  同时,建筑业农民工社保缴纳也存在转移接续不畅。由于建筑业农民工流动性大,很多农民工无法在一个地区、一个企业长期缴纳社保,而异地转续更是不畅。在技能培训补贴方面,很多地区人社部门对技能培训补贴对象往往设置一些“本地化”限制措施,而建筑业农民工的高流动性使他们基本享受不到技能培训补贴。

  针对这些问题,易军委员建议,建立适宜农民工个税计缴的制度。按家庭年收入总额设定个税缴纳梯度,适度降低或减免个税。加快推进全国社保的一体化建设,消除地区间社保转移接续工作中的障碍;健全农民工工资和社保专用账户制度,使之成为唯一性识别标签,以利于跟踪监管。以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为依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于纳入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平台的农民工,在参加相关培训后可以申领相应补贴。

【编辑:李欢】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