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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扩容 增百个县(市、区)

2017年06月09日 23: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成都6月9日电 (王鹏)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9日在成都召开。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会上表示,今年全国将新增100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资料图:农业部部长韩长赋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盛佳鹏 摄
韩长赋表示,今年全国将新增100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图为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韩长赋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是新形势下完善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

  韩长赋强调,各试点县(市、区)要围绕目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中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集体资产构成各异,农民群众诉求多种多样,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套方案包打天下,必须分类实施、试点先行。

  韩长赋指出,各试点县(市、区)要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要探索成员身份确认的具体程序、标准和办法,探索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的具体方式和途径,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探索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完)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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