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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试点发展地方专项债券 打造中国版“市政收益债”

2017年08月02日 15: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8月2日电 (记者 赵建华)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强完善对地方政府举债的规范管理。中国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对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作出进一步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发 康亚风 摄 图片来源:CNSPHOTO
资料图:财政部。中新社发 康亚风 摄 图片来源:CNSPHOTO

  通知表示,严格执行法定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不得突破专项债务限额。2017年优先选择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两个领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在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领域分类发行专项债券,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项目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2日答记者问时表示,印发通知,目的是指导地方在法定专项债务限额内,按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发展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同步研究建立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立足中国国情、从实际出发,打造中国版的地方政府市政项目“收益债”。

  据负责人介绍,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由省级政府发行。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相关专项债务的,依法由省级政府代为分类发行专项债券、转贷市县使用。

  负责人强调,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增加了地方政府债券信息透明度。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依靠对应项目取得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前门”,有利于遏制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券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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