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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加大降税清费力度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017年08月17日 12: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8月17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大降税清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意见要求,开展物流领域收费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资料图:大批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连接南京市区的高架道路上。 泱波 摄
资料图:大批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连接南京市区的高架道路上。 泱波 摄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物流业贯穿一二三产业,衔接生产与消费,涉及领域广、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加大降税清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意见要求,完善物流领域相关税收政策。结合增值税立法,统筹研究统一物流各环节增值税税率。加大工作力度,2017年年内完善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图为荣乌高速山东省烟台市崇义收费站。孙文潭 摄 视觉中国供图
图为荣乌高速山东省烟台市崇义收费站。孙文潭 摄 视觉中国供图

  意见同时指出,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收费水平。选择部分高速公路开展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对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非现金支付卡并符合相关要求的货运车辆给予适当通行费优惠。

  此外,严格做好甘肃、青海、内蒙古、宁夏四省(区)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意见提出,2017年年内出台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工作实施方案,年底前建成全国统一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服务平台,完成部、省两级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改造,推进税务系统与公路收费系统对接,依托平台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意见要求,加强物流领域收费清理。开展物流领域收费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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