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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设10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揽海内外人才

2018年01月02日 19: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天津港保税区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中新社记者 佟郁 摄  

  中新社天津1月2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港保税区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该区安排10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人才政策规定的国内外优秀人才、科研团队、企业、事业单位进行资助和奖励。

  当日,天津港保税区最新出台的《支持和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暂行办法》及《支持和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人才办法”)公布。该“人才办法”借鉴上海、深圳、苏州等地的人才政策,重点支持航空航天、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金融保险、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人才创新创业发展。

  对于引进天津港保税区优势产业急需的诺奖、院士等海内外顶尖人才及团队,即引进的“团队+项目”,给予最高5000万元经费资助;对引进的诺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专家,给予最高600万元的配套科研经费资助。拥有关键技术和成果,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国内外高端人才及团队,给予最高3000万资金支持。

  天津港保税区支持重点企业设立产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技术转化中心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引进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核心技术或在跨国公司担任重要职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最高给予80万元经费资助。对柔性引进的外籍专家,给予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高18个月。

  “人才办法”规定,对天津港保税区引进与培养的顶尖人才,给予每月5000元租房补贴。在该区工作满三年,对区域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给予500万在津购房补贴。对规模企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每月不超过20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高3年。

  该“人才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完)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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