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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强化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监管 严防“授信集中”

2018年05月04日 21: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5月4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4日正式发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银行业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有效防控授信集中度风险。

8月1日,山西太原,民众从银行前经过。据中国国家发改委、中国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8月1日起,取消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暂停收取本票、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6项收费,各商业银行应主动对客户在本行开立的唯一账户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张云 摄
资料图:民众从银行前经过。中新社记者 张云 摄

  授信集中度风险是全球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之一。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制定并实施上述《办法》对抑制金融风险累积具有重要作用。

  此次新规明确了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监管标准,规定了风险暴露计算范围和方法,从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内部限额、信息系统等方面对商业银行强化大额风险管控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了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

  具体来说,对于非同业单一客户,新规重申了商业银行法贷款不超过资本10%的要求,同时规定包括贷款在内的所有信用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15%;对于非同业关联客户,规定其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的20%;对于同业客户,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监管要求,规定其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25%。

  官方同时明确,将银行承担信用风险的所有授信业务均纳入大额风险暴露监管框架,包括贷款、投资债券、存放同业等表内授信业务,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业务,债券、股票及其衍生工具交易等。

  前述负责人强调,《办法》有助于推动商业银行提升集中度风险管理水平,降低客户授信集中度,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此外,相关举措还将引导银行将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特别是改变授信过程中“搭便车”“垒大户”等现象,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可获得性,改善信贷资源配置效率。(完)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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