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详解人民币购售范围调整内容
中新社北京9月7日电 2018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完善人民币购售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近日,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人民币购售业务范围的调整回答了记者提问。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对购售业务进行了完善和优化,既是适应金融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推动外汇市场对外开放的改革举措,也是积极回应市场主体便利化诉求和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具体举措。
具体而言,人民币购售范围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从经常项目下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扩展至全部经常项目;二是在直接投资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至经批准的跨境证券投资。在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境外参加行办理人民币购售的对象应为企业或机构客户,暂不包括个人客户。
对于经批准的跨境证券投资范围,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称,目前主要包括沪深港通、债券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明确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以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等。未来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持续推进,经批准的跨境证券投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人民币购售的范围也将相应扩大。
此外,在人民币购售业务范围扩大后,对境外参加行进入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的资质有何要求。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现阶段,进入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合格境外主体主要考虑人民币购售业务规模较大、有国际影响力和地域代表性的境外参加行,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按照市场自愿原则,依法具体实施市场准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