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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纲等提“竞争中性”原则,对国企有何影响?

2018年10月15日 20:18 来源:中新经纬客户端 参与互动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5日电 中国央行行长易纲日前在2018年G30国际银行业研讨会上首次对国企“竞争中性”原则表态道,为解决中国经济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将加快国内改革和对外开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并考虑以“竞争中性”原则对待国有企业。

  “竞争中性”原则到底有何含义?对广大国有企业又有何影响?在15日国新办举行的2018年前三季度央企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上,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对此进行了阐释解读。

  彭华岗指出,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国有企业已经总体上同市场经济相融合。改革的思路、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也就是说经过改革以后的国有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是一样的,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与“竞争中性”原则是一致的。

  彭华岗说,我们关注到,在B20阿根廷会议上,有人提出所谓“列入国企扭曲竞争”的议题,这种说法某种意义上已经忽视了国有企业经过改革以后已经完全融入市场、同其他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事实。

  “所以,我们也提倡‘所有制中立’,反对因企业所有制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规则,反对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给予国有企业歧视性待遇。” 彭华岗说道。(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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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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