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证监会对2宗操纵市场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2018年11月16日 17: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1月16日电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近日,证监会对2宗操纵市场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资料图:中国证监会。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张浩 摄
资料图:中国证监会。 中新社记者 张浩 摄

  证监会依法对裕鼎公司操纵“湘油泵”案作出处罚,没收裕鼎公司违法所得13,764,541.57元,并处以41,293,624.71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江瑜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胡菊华、吴惠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10万元罚款。上海证监局依法对北京大观操纵“浙江鼎力”案作出处罚,没收北京大观违法所得277,664.63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志霖、张海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证监会指出,在上述案件中,裕鼎公司控制使用25个账户,采用集中资金优势及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手段操纵了“湘油泵”股票;北京大观控制使用包括4个信托产品账户和1个收益互换产品账户在内的账户组,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尾盘拉抬等方式操纵了“浙江鼎力”股票。

  证监会表示,将对操纵市场违法行为保持一贯的高压打击态势,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惩处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人,警示市场相关方律己慎行,维护资本市场发展秩序,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陈海峰】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