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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2019年04月08日 11: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4月8日电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重点整治包括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工业产品。

4月10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北京正式挂牌。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贾天勇 摄
资料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通知》提到,各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要立即按照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整改,并于2019年5月底前将自查和整改报告报本地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通知》称,各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销售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责任义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抓紧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健全销售台账,对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不合格或假冒产品进入市场。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对辖区内重点产品生产、销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对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控制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原材料、半成品及出厂检验。

  此外,《通知》还称,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要通过合同、生产计划、生产记录、销售台账等,严查是否存在生产“打折”电缆情况;对食品用纸包装生产企业,要检查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进行产品信息标识。对销售经营者,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是否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

  对不能保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条件的企业,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发证机关和认证机构撤销其资质证书。对不再从事重点产品生产的企业,要及时依法注销其生产许可证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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