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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未登陆卫视先网络泛滥 电视台掉钱百万

2011年01月11日 14:55 来源: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水浒传》还未登陆各大卫视,就先在网络“被泛滥”。《怪侠一枝梅》热播的同时,也遭遇着网络抢播的困扰。卫视开年大戏的战争,已经不是单纯的电视台之间的竞争,竟然愈演愈烈地发展成荧屏和网络这两个不同平台间的硝烟。

  网络,似乎日渐成为电视台的“天敌”,电视台不仅因此流失了观众、损失了收视率,还被广告客户“抛弃”。

  记者昨日通过电视台和网络的调查采访了解到,网络随随便便抢播一集,可能给电视台带来的损失就是百万甚至高达千万。

  记者 林艳雯 实习生 耿耀

  诱因

  都是“钱”作怪网络天生有优势

  常常听到制片方抱怨自己“可怜巴巴”,称电视台是老大,因为是买片方,所以花多少钱买,买谁的剧,都是电视台说了算,而制片方只能被动接受。只是,如今网络电视剧越来越发达,让抱怨方成了一直以“老大”自居的电视台。一家知名网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各大视频或者门户网站都推出了自己的电视剧频道,“我们会自己做一些电视剧,当然更多的也会买电视剧,而网络的优势几乎是与生俱来的。”

  他向记者分析,比如一部电视剧,就算网络和电视台同步播出,但是电视台播一集是一集,但网络只要播过的那集,就一直在那边,可以被不断点击和收看,“这个优势是很多广告客户看重网络平台的原因”。此外,在这位网络人士看来,网络要抢播太容易了,“一般合约可能都没有写到那么细,网络大可以比电视台早播一两个小时,甚至半天,说起来还是同步的,但对追看一部剧的观众来说就可能会谁先播就看谁。”

  既然盗播抢播有可能会招致赔偿的代价,那为何网络还如此热衷于抢播呢?一家网络的采购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问题其实不用问,当然是钱作怪,你想,网络抢播,就可以抢流量,流量大就好卖广告,广告就是钱。”该工作人员分析称,一部电视剧一般是三步走,先地面频道播一轮,然后上星地方卫视,再可能卖到央视八套,受众面是由小到大,“无论是地面还是卫星频道,购买一部剧的成本都远远高于网络,而网络因为买剧成本本身就便宜,而流量带来的巨额广告利益,让网络也并不惧怕所谓的赔偿。”

  该工作人员拿《水浒传》举例称,“制片方和网络签订的合约只说在电视台播出之后才能在网络播,但并没说清楚是地面频道还是卫视,所以网络变成抢播,卫视就遭殃了,网络当然赚得盆满钵满了。”而且,电视台不仅采购成本贵,播出的成本也更大,流程也更复杂,不如网络好操作,导致网络盗播抢播如此泛滥。

  损失

  收视率一波动广告商就“走人”

  正在深圳卫视热播的开年大戏《怪侠一枝梅》也遭遇到网络盗播的困扰。一位深圳卫视的知情人告诉记者,虽然《怪侠一枝梅》播出后反响不错,总体表现达到了电视台的预期,但网络频频涌现的盗播还是令电视台不堪其扰,收视率损失惨重。“刚刚开播时收视率排全国第六,但这个周末三天收视率已经下滑到了全国第七名。如果没有网络分流观众,一般电视剧收视率通过累积效应,应该是越走越高的。”

  对于遭到的损失究竟有多大,这位知情人表示:“主要影响是广告投放,我们正在和发行方谈判,就算不能退剧,我们也一定要得到赔偿。”

  江苏卫视的独播剧《养父》虽然暂未发现网络抢播盗播,但负责人刘宇哲透露,2009年播出《我的团长我的团》时,网上盗播其实已经是比比皆是。“当时网络视频流出来以后,我们台收视率出现了1.8到1.6的下降,尤其是网友观众这块流失严重,基本上24岁到35岁这样的观众都去看网上视频了。”刘宇哲表示,那些以年轻人为受众群体的电视剧收视率下滑明显,无疑是盗播的重灾区。

  资深广告人林先生告诉记者,之所以电视台对于电视剧收视率显得如此紧张,甚至达到了“锱铢必较”的程度,一切都源于现实的广告商在投放广告时,往往以收视率作为唯一的指标:“如果某部剧的收视率不好,一下子下降得太厉害,我们广告商马上就会选择投其他电视剧去了。”

  林先生透露,广告商对于电视剧的收视率情况非常敏感,“一般一部电视剧刚刚出来,我们只会观察几天,收视率不好马上就换。对广告商来说,当然希望同一时段的电视剧收视率浮动不要太大。”而如果一部剧的收视率波动幅度太大,广告商的忍耐也非常有限,“我们对收视率下滑的忍耐一般控制在5%到10%,播出前会考察历史数据,播出后就看收视率情况。”

  防患措施

  购剧价码应公开违规网站当重罚

  如何保证热门电视剧这块香喷喷的“奶酪”不被网络盗播抢先下手呢?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发行方对盗播的干预,以及签署协议时的“约法三章”无疑非常重要。

  深圳卫视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怪侠一枝梅》出现网络盗播泛滥成灾,发行方其实负有一定责任:“他们的人说我们购剧的价格太低,才几百万,所以没办法限制网上盗播的出现。”在吸取这次的经验教训后,这位工作人员坦言:“我们希望电视剧的发行方一定要同电视台和网络协调沟通好,出售电视剧的价格能更公正透明一些,让双方都能对价码做到心中有数。”

  此外,在同发行公司签订合约时,如何“约法三章”,更好地保护电视台的利益不受损害也是当务之急。某业内人士表示,电视台和网络同时播出是将来的大势所趋,“所以签协议时电视台一定要有版权保护意识。”

  对于网络盗播这一“毒瘤”,尤其是一些小网站的抢播盗播现象,有关部门的及时干预显得非常重要。深圳卫视的工作人员颇为无奈地说:“有些视频网站只看自己的点击量,让我们电视台成为牺牲者,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一些措施制止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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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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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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