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国家版权局:研究建立表演美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2017年02月17日 09:1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 国家版权局近日正式印发《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要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适时研究建立表演、美术等领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规划首先回顾了“十二五”时期全国版权工作取得的成绩,但并不讳言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一是版权保护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我国版权保护目前仍处于矛盾和纠纷高发期,总体特征仍然是保护不足。二是全社会的版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尊重创作、尊重版权”的氛围还没有在全社会普遍形成。三是版权法律制度、体制机制、人才队伍等方面还不能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版权强国的要求。

  关于具体目标,规划提出,要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根据《著作权法》修订情况,研究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修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配套行政法规,完善著作权法律法规体系。

  关于优化版权社会管理工作,规划透露将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搭建全国著作权登记工作的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著作权登记、统计和查询系统,完善版权社会服务;将加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与服务。支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和维权工作,妥善解决其与相关利益方之间的矛盾与纠纷。鼓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立与相关产业、行业的合作平台。适时研究建立表演、美术等领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编辑:唐云云】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