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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广进出口检验检疫电子监管 首批实施八省市包括京沪闽粤

2012年02月21日 16: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厦门2月21日电 (陈悦 尹慧)记者21日从在厦门举办的中国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应用培训班上获悉,在厦门已试行两年的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电子监管,正式开始向全国推广。首批将推广到8个省市,其中包括毗邻台湾的福建全省,毗邻香港的广东。

其他列入首批推广的省份,包括北京、浙江、上海、辽宁、黑龙江等,预计将涵盖五成以上的中国进出口商品。

检验检疫部门人士表示,电子监管在厦门试行以来,平均每批货物可节约通关时间两小时,缩短滞港时间1.75天,每个集装箱节约物流成本200多元人民币,仅2011年至少为企业创造效益8.12亿元人民币,总计省时770万余小时。

根据估算,相关省份推广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电子监管后,仅福建一省,全年可为企业节省成本超过15亿元人民币。

电子监管是通过电子监管系统,将相关监管功能电子化,对于进出口货物报检,实现自动、科学合格评定。此前,在中国进出口货物电子检验检疫建设中,中国已基本实现申报和放行的百分百电子化,而仅余的电子监管则被视为实现百分之百电子化目标最关键最复杂的部分。

2011年底,中国国务院批准实施《厦门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提出厦门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厦门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黄丽玲表示,厦门电子监管实施来,对促进厦台两地经贸交流起到积极作用。

此次厦门电子监管经验获得推广,是“综改”方案实施后首个政府管理创新改革先行先试的厦门经验向全国推广。黄丽玲说,厦门检验检疫部门未来还将继续努力探索,为两岸经贸往来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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