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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17个城镇被列为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

2012年03月28日 10:54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我省17个市(区)和镇入选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

  3月上旬,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文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决定将天津市东丽区等64个市(区)和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等369个镇列为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次将中小城市列为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本次我省共有17个市(区)和镇入选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范围,总数居西部地区首位。其中安康市、西安阎良区、华阴市被列为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街道、扶风县法门镇、凤翔县柳林镇、铜川市王益区黄堡镇、铜川市印台区陈炉镇、富平县庄里镇、三原县西阳镇、华县柳枝镇、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神木县神木镇、佳县王家砭镇、城固县崔家山镇、西乡县堰口镇、延安市宝塔区河庄坪镇等14个镇被列为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于2005年和2008年公布了两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我省有9个小城镇列入试点。

  各地发展改革委将制定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对试点城镇给予积极支持,就资金、政策和重大项目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要向试点城镇倾斜。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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