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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颁发政府令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2012年03月30日 18: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襄阳3月30日电(上官纯青 涂玉国)如何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3月29日,湖北襄阳市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该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暂行办法,从体制机制上对拖欠农民工资的现象进行了规范,有望消除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社会现象。据了解,该办法将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湖北省首个以政府令的形式来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城市。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行属地管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各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为了避免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该市专门建立了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明确要求所有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按年度工程预算款的0.8%,划入人社部门设立的工资支付保障金专户,一旦发生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经农民工申请、人社部门核实后,可从工资支持保障金中支付,不足部分责成建设单位。从应付用工单位工程款中垫付,在结算时扣除。

  该办法还规定,各级政府要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对于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要通过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同时,该市还建立恶意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恶意欠薪的企业及时进行查处,定期进行曝光。

  该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马向东认为,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有六大亮点,即:建立了属地管理制度、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黑名单”制度等四种制度,明确了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查处恶意欠薪涉嫌犯罪案件的联动机制、重点宣传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罚条款,将有效防范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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