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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明确新标准: 一般公务用车价格不得超18万

2012年04月01日 19:24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我省公务用车配备新标准严于中央标准

  一般公务用车不得超过18万

  3月3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一年来,我(甘肃)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从省财政厅公布的全省公务用车配备新标准来看,我省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坚持中央标准,有些还严于中央标准。新标准中明确规定,一般公务用车原则上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

  所有车辆必须纳入编制

  自去年4月份以来,全国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截至目前,各市州、省直各部门已顺利完成了审查核实任务,正在进行违规问题的纠正处理。省直部门车辆编制核定工作已经完成,市州、县区公务用车编制办法的制定及编制数的核定工作正在进行。

  我省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概括起来就是“总量减少、费用下降、管理规范”。将重点解决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二是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三是违反规定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下属单位、提前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问题。四是摊派款项购车问题。五是豪华装饰公务用车问题。六是公车私用问题。

  据了解,目前我省公务用车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将全面实行编制管理。具体要求是:全面实行编制管理,按照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重新分别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不得混用和重复核编;

  所有类型和用途车辆必须全部纳入编制管理;编制标准做到“两个不得突破”,即不得突破省上的编制标准,不得突破本市州本单位原有的编制标准。原编制标准较高的,新编制标准应适当降低;新核定的编制总数不得突破原有编制总数,原有编制总数较高的,新编制总数应适当压缩。

  此外,今年我省将按照中央严格限定配备范围,严格控制执法执勤用车总量、严格按照新编制标准认定违规问题的要求,根据财政部陆续出台的各系统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将尽快出台全省执法执勤车的配备范围、编制标准等具体办法,并据此开展核编定编和清理纠正工作。

  违规车辆严禁擅自处理

  对违规车辆的处理,我省本着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按照调剂使用、公开拍卖、经批准继续使用和换回、退回等方式进行。严禁擅自处理违规车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对于越野车的使用和配备,要求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含SUV车型)。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但须严格

  审批程序,纳入车辆编制,实行集中管理,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同时,严禁借机更换公务用车,凡是提拔、交流的干部,必须优先使用单位现有车辆,严禁占用其他单位车辆,严禁违规新购置车辆。

  省财政厅相关人士表示,去年年底我省已经向有关市州和省直部门下达了违规车辆问题处理督导通知书,目前全省各级公车治理办正按照该停用的立即停用,该退还的马上退还,该收缴的坚决收缴,能调剂的尽量调剂,应报废的及时报废的要求抓紧处理。中央明确要求,新购置车辆的审批,目前还处于冻结状态,无特殊情况暂停审批。

  公务用车严格执行标准

  省财政厅表示,我省公务用车新标准紧于以往标准,只能严,不能松;只能低,不能高。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变通形式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原则上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

  科级及以下单位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5万元以内的轿车。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依据中央有关规定或标准配备。

  厅局级单位配备排气量4.0升以下(含4.0升)、价格60万元以内的国产越野车;县处级及以下单位配备排气量3.0升以下(含3.0升)、价格45万元以内的国产越野车;科级单位配备排气量3.0升以下(含3.0升)、价格30万元以内的国产越野车。

  正厅职领导按每1人核定1辆编制、正厅级非领导职务及副厅局级领导(含非领导职务)按每2人核定1辆编制;省直委办厅局、社会团体及其他部门(含垂直管理单位)人员编制数扣除已核编的厅局级领导职数,按每13人1辆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厅局级(含)以下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按每35人核定1辆编制;省接待部门、外事部门和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的接待用车编制根据工作需要核定。越野车包含在部门单位编制总数内,按每个部门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总数的20%的比例核定。(记者 王星明 实习生 李茹冰)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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