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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群体事件量逐年下降 公众安全感上升

2012年04月18日 17: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广州4月18日电 (索有为 应立敏 黄轩)广东群体性事件起数从高峰期每年的4000多起下降至目前的每年1800起左右,特别是近三年来更是逐年下降,2009、2010、2011年同比分别下降3.5%、8.9%和4.6%。

  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秘书长、广东省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陈少波18日在省外宣办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了上述信息。

  陈少波介绍说,广东委托国家统计局对全省公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民众满意度的调查显示,2011年度广东公众安全感调查平均得分90.44分,比2008年提升3.6分;公安工作民众满意度平均得分89.83分,比2008年提升3.3分。

  “公众安全感的上升,体现在影响民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和‘两抢’案件、群体性事件持续下降,同时,道路交通及火灾事故、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也在下降。”陈少波说,“广东官方从2011年起在全省推行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的发生,有效避免和妥善化解了群体性事件。”

  据了解,截至2012年3月,广东省及其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出台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并组织对一批重点项目进行了评估;138个县中有128个出台了工作意见或实施细则,省直43个相关部门中有19个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

  陈少波透露,广东2011年通过风险评估认为有10项重大决策和5个重大工程项目有重大社会稳定风险,决定不准实施;有54项重大决策和36个重大工程项目被暂缓实施(包括化解问题后准予实施)。通过评估准予实施的重大决策有383项,重大工程项目有278个。

  陈少波称,在目前广东省每年大约1800起的群体性事件中,一半以上是劳资纠纷引起的,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其次是征地拆迁纠纷和环保问题引起的,主要分布在各大中城市和重大项目所在地;在农村和山区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则主要因为山林土地的传统纠纷造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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