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营经济主体突破115万户 微企个体户超八成
中新网重庆6月14日电(黄炳辉 郭虹) 14日,记者从重庆市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暨表彰大会上获悉,截止5月底,重庆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已达116.53万户,其中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户数总量达97.31万户,占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总量的83.5%。
大会表彰了重庆260户优秀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重庆副市长马正其说,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5月底,重庆市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户数总量达97.31万户,占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总量的83.5%,“促进微企和个体工商业的发展是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的重点。”马正其称。
近期,重庆市出台的一揽子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重庆市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黄波介绍,截止今年5月底,重庆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已达116.53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95.4%,其中重庆市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户数总量达97.31万户,占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总量的83.5%,累计发展微型企业6.03万户,微企已超过全市内资企业总量的1/5。据工商部门2010年度年检数据显示,2010年首批1万户微企存活率达到93.3%。
微企和个体工商业的发展,成为重庆市带动就业的“增长点”。“重庆6.03万户微企,创造了46万个就业岗位,户均带动就业8人左右。”马正其说,外出务工人员是重庆微企和个体工商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他们已创办微企2.26万户,不仅解决了超过15万人的就业,同时还有效缓解了农村土地搁置、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问题,“外出务工人员是重庆微企发展的生力军,要加大扶持力度。”
黄波介绍,重庆市针对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已经出台了包括财政扶持、降低税费、金融支持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对微企和个体工商户进一步放宽了在投资领域、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出资方式、经营场所等八个方面的准入条件。
为了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微型企业,重庆市还创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个转微”企业可享受注册资本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税收奖励、15万元以内的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或其他小额担保贷款、微型企业后续培训及创业孵化、允许微型企业使用有效前置许可等,黄波说,这一系列做法属全国首创。
同时,重庆市将在城镇重点培育发展50个微型企业创业园,在农村发展50个“微企村”,并规定每年面向微企的政府采购金额不低于政府采购总额的18%。同时,将微企创业扶持贷款累计授信额度上限提高到15万,简化贷款流程、提高审贷效率,实现微企全年融资50亿。
据了解,随着6月1日重庆市在西部率先开通企业登记网上核名业务,创办微企的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实现企业名称核准。重庆市政府今年还首次设立每年20亿元规模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按照规划,2015年,重庆民营企业将由目前的23万户增加到45万户,其中微型企业由目前5.1万户增加到15万户;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将由目前的740万人增加到900万人;年营业收入十亿级以上的民企达到100家,百亿级民企达到10家以上。到2020年,非公有制经济占比提高到70%左右,形成国资、民资、三资三足鼎立协调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