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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上“黑名单”

2012年07月19日 21: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成都7月19日电(刘忠俊 雷箫)记者19日下午从成都市公安消防局、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该市为加强辖区内的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出台了《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主体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实施办法》,公开承诺将对存在或违反消防安全质量管理秩序的建设工程,纳入“黑名单”。

  《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主体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四章十六条,

  《办法》中规定,公安消防管理部门依法对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工程审核或验收;群众举报、投诉,进行核查或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倒查时发现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消防中介服务机构,或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造成重大缺陷;同时一年内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次数累计达到三次以上;阻碍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的行为均列入“黑名单”。

  “通过接受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的培训教育,整改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复查合格,提出书面申请后,连续六个月所承担建设工程项目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方可从黑名单中消除。”成都市公安消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被列入“黑名单”和进行“黑名单”消除有异议的单位,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公安消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辩,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辩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复核并答复单位。

  据悉,成都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还将在每个季度对新增和消除的黑名单进行统一发布和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和曝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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