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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专项监测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水和空气

2012年07月23日 21: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太原7月23日电(任丽娜) 23日,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该省将专项监测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水和空气,通过开展专项监测,及时发现山西重点区域水环境重金属污染状况和环境空气重金属污染状况及潜在风险,保障民众健康,为重金属环境治理提供数据支持和技术支撑。

  据了解,山西省环保厅现已下发《山西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重金属专项监测方案》,并要求各地市照此方案认真执行,对监测结果必须上报山西省环保厅,以全面、准确掌握重点区域水和环境空气重金属污染状况。

  山西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是垣曲县、大同南郊区、侯马市、襄汾县、原平市。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市环保局组织辖区内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对山西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开展水和环境空气重金属专项监测工作。

  据悉,地表水全分析监测指标为铅、汞、镉、铬(六价)、砷、铜、锌、硒、镍、钒、铊、锰、钴、锑、铁、钼、铍、钡、钛、硼。地下水监测指标为铅、汞、镉、铬(六价)、砷和其他当地特征污染物。

  山西省环保厅要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地表水及地下水每月1~10日监测;逢法定假日监测时间可后延,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每月开展一次。重金属全分析在每年枯水期开展一次,同时进行底泥中重金属含量的测试。

  山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环境空气中铅、汞、砷、镉及六价铬等重点重金属作为重金属监测因子。环保监测部门以重金属废气污染类型为主的区域,按月开展重金属污染物监测;以重金属废水污染类型为主的区域,按季开展重金属污染物监测。

  山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重金属专项监测工作,由辖区内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承担监测任务。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对监测结果负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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