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布置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2012年08月28日 15: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广州8月28日电 (索有为 沈安信)记者28日从广东省有关会议上获悉,广东省政府从28日开始至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广东官方要求认真吸取清远“8 27”爆炸事故血的教训,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事故隐患进行彻底排查。

  广东省副省长、广东省安委会副主任刘志庚在会议上称,8月27日下午,清远英德市民爆器材公司一辆运载7.48吨炸药的配送车在采石矿区卸炸药时发生爆炸,目前已造成9人死亡,1人失踪,9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广东省长朱小丹、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等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迅速组织专业力量抢险,做好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实事求是公布事故真相,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再次出现重大事故。

  据介绍,今年以来,广东省较大以上事故反弹明显。7月份,全省共发生较大事故8起,死亡(失踪)29人,同比分别上升200%和193%;环比分别上升133%和138%。8月份以来,全省又发生了较大以上事故11起,共造成44人死亡(失踪),其中,道路交通事故6起,火灾事故3起,建筑施工事故1起,工矿事故1起。

  刘志庚称,较大以上事故的多发,充分暴露出广东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

  刘志庚表示,广东省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切实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在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中,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坚决进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会议还要求广东各地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保持信息上报渠道畅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完)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