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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禁止长途客车凌晨通行高速

2012年09月03日 19: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合肥9月3日电(赵纪彬 马珺 吴兰)鉴于近期全国几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徽省公安厅3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加强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禁止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通行该省高速公路,此外高速公路夜间客车行驶速度不超过白天限速的80%。

  自即日起,安徽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省际交界处设置禁行标志,禁止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通行安徽省高速公路。凌晨2时至5时,由外省进入该省的长途客运车辆须继续通行的,应在省际收费广场进行接驳运输,并经正在执勤的交通警察检查后方可进入高速公路;没有进行接驳运输的,一律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在指定区域停车休息至5时后方可继续行驶;停车休息期间,将驾驶证、行驶证交由正在执勤的交通警察保管。

  据悉,安徽公安机关依托10处省级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逢车必查、必登记、必纠违。公安机关将在客流量较大的县乡公路沿线设立临时执勤点,突出“后半夜”和“凌晨”、“中午”等重要时段,以市县间客运班车、农村短途客运车辆为重点,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严查超速违法行为。对于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的客运车辆驾驶人,一律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于超速20%以上的客运车辆驾驶人,一律处罚后通报企业,建议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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