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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推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24项细化实施办法

2012年10月24日 00: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深圳10月23日电 (郑小红郑相珩)深圳海关23日公布了落实海关总署促进外贸稳定增长16项措施的24项细化实施办法,主要就取消5项收费、放宽高资信企业标准限制、改革监管模式、实现分类通关全覆盖、促进内销便利化、试点通关无纸化改革、简化加贸保税监管手续、降低“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门槛”等进行了细化规定。

  9月28日,海关总署出台16项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表示,此次海关采取的措施,涉及范围广、力度大,主要内容是“取消五项收费、深化四项改革、优化三项服务、简化两项手续、营造一个环境”。

  深圳海关表示,从10月1日起,该关已全面停止五项收费,即停止收取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口付汇单、出口报关单退税联打印费、海关监管手续费、报关单条码费等费用,并做好停止收费的检查工作,切实为企业通关减负。

  23日,深圳海关表示,该关将积极推进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作,将在隶属蛇口海关的前海湾保税港区,选择试点企业的进口货物开展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以下简称“三个一”)试点。并在年底前出台“三个一”扩大试点和试点口岸的工作方案。预计该项试点将大幅提高通关效率,节约企业吊柜、运输、库存管理等各项费用,增强港口竞争力,吸引优质货源。

  深圳海关还同时公布了一系列旨在提高效能服务的监管模式:如进一步扩大跨境快速通关业务应用范围;加快推进通关中心建设,整合通关资源,为广大企业提供“一站式”通关服务;对于关区内守法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对其进出口不适宜在口岸实施的商品,经企业申请并经海关批准可派员结合企业生产、装卸或拼拆柜环节实施查验;大力支持前海保税港区建设,支持企业入区发展,扩大入区“先卸货、后报关”便利通关模式试点企业范围。

  此外,为了打造内地到香港的陆路物流快速通道,深圳海关还创造性的开展了跨境快速通关和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相结合的区域通关组合模式。该模式下,企业可选择中途接驳地海关(梅林海关)作为报关单进出口口岸,在接驳地海关与公路口岸(皇岗)之间使用安装GPS和电子关锁的跨境快速通关模式实行快速通关验放。该项模式最突出的优质是成本的降低。

  目前,深圳海关已经与太原、南昌、长沙、青岛、杭州海关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开展“组合模式”,为内地海关打造路上便捷通道发挥了重要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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