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创建百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中新网长春11月15日电 (记者 崔颜锋)15日,记者从吉林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吉林省将创建1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努力实现人均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的节能量目标,通过“十一项重点工程”形成26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带动和提升吉林省各公共机构乃至社会节约能源的整体工作水平。
本次会议由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和吉林省商务厅联合召开。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霍玉亮介绍,“十一五”期间,吉林省公共机构实现节能量160.97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量412.07万吨,圆满完成了吉林省的节能目标任务。为了全面推进“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吉林省将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构建完善的标准体系,围绕办公建筑及用能系统、附属系统、公务用车等6大领域,组织建设好1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霍玉亮指出,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不仅有利于以点带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的长效机制,更有利于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正能量”。同时,通过绿色照明工程、绿色数据中心工程、节水与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等11项重点工程,可实现260万多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并实现人均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的节能量目标。
根据部署,2012年11月至2013年10月,吉林省各市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将完成本地区单位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初选工作,由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示范单位创建名单。示范单位需在资源消耗指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节水与资源循环利用、绿色消费、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在本地区同类型的公共机构中走在前列。
会上,吉林省再生资源集团公司、长春大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与长春市朝阳区、九台市、农安县等市(县)区,举行了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签约仪式。
吉林省商务厅副厅长刘非表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是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提升了机关干部能源忧患意识、节能降耗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公共机构带头节能,也可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今后,吉林省将会加强全省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再生能源利用,以此为契机示范和带动绿色回收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场的步骤实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