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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3类公务消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

2012年11月25日 14: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昌11月25日电 (记者 王剑)记者25日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该省从今年12月1日起,在省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今后,省级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在支付差旅费、会议费等13项费用时,必须使用公务卡。

  所谓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作为公务活动支付业务的一种新型结算方式,公务卡操作可以概况为“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施监控”。

  江西省级公务卡制度改革2007年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量快速增长,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据了解,江西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项目包括13大项,分别为: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中,4种情形下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据介绍,江西“国库动态系统”将设置公务卡结算预警规则,单位财务部门不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行报销还款的将自动报警。财政监督部门将督查预算单位执行公务卡强制目录,并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据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规定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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