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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改善幅度排第一 山西省政府重奖太原80万

2013年01月05日 15: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太原1月5日电 (任丽娜 齐伟)山西省太原市环保局5日对外宣称,因2012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排名全省第一,太原市受到山西省政府给予的8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2012年,山西省委、省政府把全面改善省城太原的环境质量作为全省转型综改的第一个标杆项目,明确要求省会太原改造城中村、拔掉黑烟囱、停用小锅炉、搬走污染源、治理臭水河。

  2012年,太原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集中供热全覆盖、气化太原、城中村整村拆除、污染企业搬迁和水环境治理五大工程初见成效,市区煤炭消费总量下降602万吨,冬季采暖燃煤总量下降35%,河西地区长期以来工业围城的局面得到较大改善,一年初见成效的目标全面实现。

  环保部门监测数据表明,2012年,太原市全年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累计324天,比去年增加16天,与2011年相比:全年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值下降了4.76%、二氧化硫下降了12.50%。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2.06,同比下降5.94%,太原市环境空气中3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为激励山西省各市县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打好环境质量攻坚战,推动全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依据《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考核及奖惩暂行办法》规定,山西省政府决定对包括太原市在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显著和环境质量攻坚行动考核成绩排名前列的3个市、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较大的20个县和对环境质量改善做出较大贡献的9个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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