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警方整改595起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市民举报有奖
中新网长沙1月20日电(傅煜 周璐)20日,一批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热心群众受到长沙警方的现金奖励。据悉,自去年底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以来,长沙警方共整改烟花爆竹安全隐患595起,查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案件5起,有效确保了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春节将至,为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长沙市公安局当日举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通过实物、图板展示烟花爆竹专项管控成效、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常识、奖励兑现民众举报行为等形式,教育引导市民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2012年12月12日,长沙警方正式启动为期3个月的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通过与安全监管、质检、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配合,全面排查本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形成部门、区域联动查控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机制,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的整顿力度。
截至目前,警方共排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93家、经营企业426家、运输单位12家、燃放单位28家,整改安全隐患595起;查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案件5起,查处治安行政案件5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2人;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6起,培训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700人,出台禁限放政策2件;收缴烟花爆竹140箱,礼花弹456枚。
长沙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应选择外观完整未变形、无霉变、无漏药浮药、标志完整清晰的产品。一般的消费者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的B、C、D级产品进行燃放,个人严禁购买燃放礼花弹、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敬老院、车站、学校、医疗机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文物古建筑周边、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建筑等区域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呼吁,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对群众举报的线索,长沙警方将严肃查处,并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