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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管为劝离摊贩凑两千买货 学者:不值得提倡

2013年04月03日 16:58 来源:安徽日报 参与互动(0)

  为了让生活困难的小贩停止违法占道经营,3月29日,合肥市蜀山区城管执法人员凑了3700元钱,“买”下该摊贩的全部商品。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热议,本报特邀三位嘉宾进行讨论——城管“送钱执法”,你怎么看?

  城管部门不应是慈善机构

  合肥城管“送钱执法”做法不值得提倡。毕竟,对贫困家庭的救济是民政部门的事,不是城管部门的事。城管能够依法行政、不暴力执法、不僭越自身职权,就尽到了责任。

  长期以来,城管的社会形象不佳。究其原因,首先是一些政府部门的执法随意性很大,简单粗暴,无法律依据,随意僭越了老百姓的公民权利;其次是多数小摊贩收入较低,摆摊主要是为了生计,任何针对他们的强制、粗暴执法行为都容易引起民愤;三是政府对城管部门的考核简单化、对城市化的理解简单化,执法背后往往潜藏着令公众反感的领导政绩和部门利益考量。相比城管队员自掏腰包接济困难摊贩,人们更关注城管执法是不是依照法律、百姓生存有没有得到基本保障、执法部门会不会假借执法牟取私利,这些才是最根本的问题。 (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博士 顾辉)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作为报道这件事情的记者,我认为合肥城管的做法虽有争议,但比暴力执法要好得多,其初衷值得肯定。问题在于“花钱买货”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几千元的商品一下子全“卖”了,其他小贩会不会争相效仿?如果都来占道摆摊,城管又有多少钱来“摆平”?

  无论暴力执法,还是“送钱执法”、“眼神围观执法”,其出发点都是“堵”,而不是“疏”,这说明当前城管执法理念存在问题。市容与民生并非不可调和,如何找到两者的平衡点,需要政府从制度层面进行设计。应当规定适当时间,划定适当场所,方便小商贩经营。 (人民网记者 李阔)

  理顺管好才能走出困境

  作为一名曾经的老城管,我想为城管队员说句话:对占道经营违法行为,队员依法暂扣商品很容易激化矛盾、引火上身;城管队员收入并不高,“送钱执法”只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这种执法的背后有着深层的原因,那就是长期以来城市管理“管”得过多、“理”得太少。

  城市管理应当“管”“理”结合,既要管好,又要理顺。管好,即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严格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然而,一味“管制”很容易引发社会抵触情绪,这时候就要做好“理”的工作,在保障小商贩生存需要的同时,引导他们相互监督、相互约束、自我管理,走自治之路。此外,还要通过“理”引导社会舆论、提升市民整体素质,让大家意识到未经许可占用公共资源是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不能用同情代替法律。 (合肥蜀山区商务局局长 喻光)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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