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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城镇难享福利 专家:农民工不应“被城市人”

2013年04月17日 09:46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常住城镇却难享城镇福利,专家提出:

  千万农民工不应“被城市人”

  在4月16日举行的全省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上,长期从事农民工工作的专家们一致表示,城镇化,首先要解决长期居住在城镇的农民工的融入问题。

  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向城镇逐步转移的过程,是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覆盖更多农村地区、农村人口的过程。截至2011年底,我省城镇人口已达4889.36万人,城市化率提高到了61.90%,城镇常住人口超过了农村常住人口。而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常住城镇,却享受不到城镇福利、保障的农民工。他们在忙碌,也在流动,专家预计,这部分人口至少有1000万,要谨防他们“被”城市人。

  “从统计数字上看,他们是城市人,而他们的福利、住房、教育却都是农民工式的。”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曹炳泰说,“而如果不能将农民工转变为真正的城市人口,城镇化速度和质量就会止步不前,就会阻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四化’目标的实现。正因如此,今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已经明确提出,要把推进人口城镇化特别是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作为城镇化的重要任务。”

  其实,早在2008年,我省就出台政策,鼓励优秀农民工、有技术有成果的农民工落户城镇。许多城市也鼓励农民工购房落户。但是,5年多来,只有400多人真正落户在了城镇。

  “住房,是阻碍农民工主动把户口迁入就业地的根本原因,也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最大障碍。” 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处处长姜生明说,现在,农村的年轻人毕业后都希望进城,而房价又这么贵,“如果收入增幅赶不上房价涨幅,要想在城市拥有一个稳定的‘家’,谈何容易?——没有稳定的住处,就很难产生归属感,也没法让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

  由于缺乏归属感,很多农民工频繁跳槽,企业招工越来越难。

  为了留住制造业所需的农民工,苏州两年前率先试点居住证制度。凡是在苏州有固定住所、生活相对稳定的农民工,都可以申请居住证。持证者在教育、驾驶培训和车牌申领、卫生医疗、计生、劳动就业保障、公共交通、住房保障、户籍准入、园林旅游等9个方面,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或基本同等待遇。如今,已有710万农民工申领了居住证——据了解,“710万”也是全省申领了居住证的农民工人数。

  这就说明,在城市化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以社会保障为例。目前,我省在城市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农民工,有1000万人,如果加上临时、流动人员,“在城市生活的农民工”更是一个庞大群体。虽然按照规定,所有企业都应该为其员工缴纳城镇企业养老保险,但是,目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也就只有460.65万人和431.34万人,不到应保人数的一半。很多农民工身在城市,却只享受农村“纯农民”的保障和福利。

  同样,虽然城市在外来农民工子女入学方面已经敞开大门,但由于农民工父母的低廉工资无法应对城市高昂的房租和生活成本,无力将孩子接到城市来上学,自己的孩子便无奈地成为留守儿童。

  而在农民工就业问题上,一些城市决策者的“拿来主义”和福利上的“抛弃主义”思维,也有悖于农民工的城镇化。

  当天的会议上,我省30个厅局共同组成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提出了农民工城镇化的初步计划:将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住房建设规划,大力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落实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政策;城市公办学校公平接受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在已建成410家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省辖市及省管县今年各选择1家服务平台,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范围,与城镇居民平等享受公共服务。(记者 黄红芳)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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