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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于5月1日起实施新版统计管理条例

2013年04月27日 15: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重庆4月27日电 (记者 蔡双燕)记者27日从重庆市人大获悉,重庆市将于5月1日起实施新版统计管理条例。

  据了解,新修订的《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共7章50条,其适用范围是政府统计活动。和旧版条例相比,新版《条例》加重了对领导干部人为干预统计工作以及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健全了统计监督检查制度。

  为减少地方行政干预,防止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条例》第20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或要求统计机构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如有违反,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针对目前社会普遍反映的统计数据与公众感受存在差距的问题,重庆市统计局局长蓝庆华称,造成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统计科学本身的特点,以平均工资为例,有三分之二的人达不到平均工资水平,这是由统计学的偏态分布决定的;二是统计信用建设上确有缺失,需要建立统计信用系统,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人要在信用系统中进行记录;三是个体工商户对配合统计工作是其法律义务认识不足,需要加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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