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重庆银监局将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

2013年05月09日 21: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重庆5月9日电 (记者 刘贤)重庆银监局9日透露,2013年重庆银监局将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其中之一是要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

  2013年一季度,重庆银监局正式书面受理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投诉事项共23件,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当前,银行业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主要包括网点服务和代理保险等领域。

  重庆银监局2013年将按照“预防为先、教育为重、依法维权、协调处置”为指导的工作原则开展重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重庆银监局拟邀请部分重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监督员,参与该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活动,并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

  二是组织开展跨市场业务现场检查和现场调查。通过对相关地方法人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地方法人机构把握好产品准入关,加强对相关金融产品的合规检查和内部审计,建立完善的现有银行产品和服务后评估机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嵌入产品设计开发全流程。

  此外,重庆银监局还将开展金融公众教育和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置机制。

  根据银监会的相关要求,在2013年一季度重庆银监局制定实施了《重庆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实施规程》和《重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明确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完善重庆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置机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及时受理各项投诉并登记,受理后应当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户受理情况、处理时限和联系方式。处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情况复杂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个工作日,并以信、邮件、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户延长时限及理由。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