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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居家养老今年或纳入财政预算

2013年06月04日 11:3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本报刊发了“泸州江阳区濂溪路社区居家养老制度推行一年,因缺乏资金举步维艰”的报道,读者反馈,泸州市2008年启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首批5个社区也如同濂溪路社区一样面临困难。

  记者走访得知,资金成为试点社区面临的共同难题。对此,泸州市民政局福利科科长张波认为,居家养老应持续性发展,专项资金要得到有效利用。在《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今年,居家养老或将有新尝试,即将“居家养老”列入县区财政专项资金,并进行新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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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尝试社区搭桥家政有偿服务

  2008年9月26日,泸州市率先在龙马潭区小市下大街社区启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除下大街社区之外,在首批试点的对象中,还有江阳区纪念标社区、白招牌社区和纳溪区永宁路社区、新乐镇大河村的居家老人。试点对象主要为辖区的空巢老人、散居60岁以上的“三无”老人、享受低保的残疾老人。

  在居家养老试点以前,下大街社区进行了一系列新尝试,他们一度设有家政服务中心,配有6名服务人员,均由下岗失业人员组成,为辖区内的高龄、三无、空巢老人提供服务。“那时候服务是有偿的,由服务人员和被服务对象谈价格,社区只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

  当时,下大街社区当时还有自己的养老所(去年7·23洪灾,养老所被淹,所居老人被全部转移,养老所不复存在),最多的时候,养老所一共有20多位老人。

  下大街社区在社会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也曾采取有偿、无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展。无偿,通常指的是志愿者和社区内的居民小组长,这类积极分子长期对三无、孤寡、高龄老人进行关心;有偿,则是下大街社区辖区内的家政服务中心的服务人员为这些失能老人提供相应服务时,收取一部分低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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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究“很想把养老工作搞起来,经费不足是瓶颈”

  2008年开始,政府提出了居家养老服务概念。根据要求,下大街社区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按照评估结果,下大街社区一共有43名老人可享受到政府提供的货币补助,按照分类的不同(如三无、低保、高龄、残疾等),补助标准为每月40元到80元不等,这笔服务补助金只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记者随后在下大街社区的账目本上清楚地看到,2008年12月,有一笔金额为26400元的经费由泸州市老龄办汇入了下大街社区的账目户头,名为“居家养老工作经费”。记者粗略一算,26400元的试点经费,以12个月为期,43位老人平均每月为51元左右。

  杜军介绍说,自2009年底开始,在居家养老试点社区,相关部门在资金、服务和对象上,进行了一些调整。”杜军记得,从2010年开始后,市上就没有再划拨资金给下大街社区了,“严格说来,应该是市民政和老龄办把专项资金划拨给了专业养老机构,让他们来做这个事情,社区从辅助的层面进行一些配合。”

  作为居家养老第一拨试点社区的白招牌社区同样也面临着相应的问题。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张元明告诉记者,在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初期,市民政、市老龄办划拨过一笔1万元左右的经费用于白招牌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张元明曾经也非常“想依靠居家养老把养老工作给搞起来”,然而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摆在眼前,“资金”。

  曾开展多次爱心捐助 受益对象却逐年减少

  实际上,5个试点社区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资金投入不够却是通病。下大街社区党委书记杜军坦诚告诉记者:“政府购买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受益面太窄,以我们社区为例,目前符合条件享受这种服务的,从以前的43名降低到了六、七人左右。”

  在感觉工作难以开展的同时,下大街社区也在积极做了很多探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为老人们建立健康档案和免费体检,专门开设老年窗口,以便老人能够优先就诊;对于社区内的困难老人,还提供上门就医送药的服务。除此之外,下大街社区还曾经举办过几次为困难群体爱心捐助活动。

  “我们还找过当时的‘酒城全科’民办医院拉赞助,他们为社区提供一些场地,以便为老年人的进行健康体检等等。”白招牌社区党支部书记张元明说,2010年到2012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变成了由某养老机构请人到社区为老人服务;2013年,这种模式又发生了改变,通过培训居家养老服务员为老人服务。

  与此同时,服务对象从最初的17人缩减为5人,这5人,都是属于孤老或者残疾、低保老人,受益面越变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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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社区人员:赋予社区养老“造血功能”

  杜军在下大街社区工作已经近10年,在他看来,居家养老之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养老服务上,我们希望政府能够加大投入、指导和关注,尽量规范老龄服务工作。我个人认为,有限的资金要用在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老年人身上。”

  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员,杜军特别指出,这部分服务者一定要零距离和受服务对象接触,实实在在地为老人服务。如果服务人员不住在本社区,难保老人们在晚上不会发生意外。或者,发生意外紧急情况时,身边没有人。“如今,请专业养老机构来为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人服务,说实话,社区这边是无法进行详细了解的。比如,是否服务了?服务得怎么样?这些都无从知晓。由于养老机构不在社区辖区范围内,服务质量确实存在监管难的问题。”

  居家养老工作如何良性地持续下去?在张元明看来,无非就是两点:第一,加强考核;第二,资金支撑。“我们也曾想过申请修建养老院,但是场地和资金都是问题。所以我们很希望,要么赋予我们‘造血功能’,要么能有持续的资金注入,居家养老的工作才能有效、持续地开展下去。”

  福利协会:专业养老机构和社区合作

  作为一家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泸州市养老服务福利协会(前身为泸州市为老护理工作者协会)也在积极为居家养老出谋划策,承担着该市居家养老诸多相关工作的开展,协会会长刘锐同时也是泸州爱心护理院院长(原西部老人特护院)。

  刘锐分析说,目前居家养老还有三大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政府居家养老资金的连续性保障,二是专业技术水平的有力支撑,三是居家养老的专业管理队伍。“试点工作一结束,资金链断掉,这是目前居家养老的症结所在。”

  他建议,专业养老机构可以主动来尝试与社区共同开展居家养老工作,“社区施行行政管理,专业养老机构可以负责全线操作,有监督并且透明,最大的好处是降低了社区养老的成本。”刘锐透露。

  目前泸州市养老服务福利协会正在开展居家养老护理员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管理员的培训,首批服务性管理人员有20多位,均是由具有3-5年养老服务工作者组成。最新进展

  居家养老今年或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居家养老“9073”格局应当是怎样的?90%的老年人通过自我照料和社会化服务实现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社区组织提供的各种专业化服务实现社区照料养老,3%的老年人通过入住养老机构实现集中养老。

  “泸州市的居家养老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泸州市民政局福利科科长张波认为,不少老年人的‘消费养老’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过来,老人们的购买需求参差不齐,社会化的专业养老机构目前无市场可言。

  “所以,必须先培育一批专业化的养老机构来引导养老。”张波表示,居家养老以后还需要依托社区辖区内的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工作,目的是为了推动居家养老的持续性发展,以及保障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

  基于此,在《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有这么一段话:“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的基本建设、机构运转、人员经费和机构内集中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公共预算安排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

  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免费接收供养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经费按政策标准给予足额安排,并可对这类养老服务机构完善设施设备等给予补助。”

  今年,泸州市的居家养老或将有新尝试,即“居家养老”将列入县区财政专项资金。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吉萧翰摄影报道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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