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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对职务犯罪服刑人员从严减刑或不予减刑

2013年06月07日 13:58 来源:河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全省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工作会议透露

  职务犯罪服刑人员 从严减刑或不予减刑

  为加强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对职务犯罪服刑人员从严减刑或不予减刑。这是记者从6月6日在新乡召开的全省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工作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减刑假释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近两年来,全省法院坚持依法、公开原则,审理了一大批减刑假释案件,通过对确有悔改表现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服刑人员减刑或假释,有效调动了高墙内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维护了监管场所的秩序与安全。

  今年起,全省中级法院对处级以上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的减刑假释,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犯罪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对以重大立功表现为由减刑的案件和单次减刑二年以上的案件实行裁前报告制度,对其他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实行裁后备案制度。

  当前,全省法院正在对危害食品安全、拐卖妇女儿童、拖欠农民工工资、销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四类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刑事犯罪开展严打活动。涉及这几类犯罪的服刑人员,减刑假释也将从严控制,为严打专项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记者谢建晓)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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