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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下调生猪蔬菜生产电价 免征农产品市场房产税

2013年06月07日 14:23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降低流通费用 提高流通效率

  我省启动系列减费调价免税政策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我省将采取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电价格和运营费用等十大措施来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记者今天从我省相关部门了解到,我省系列减费、调价、免税政策已开始实施,包括下调生猪、蔬菜生产用电价格,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房产税等。

  6月起,我省下调生猪、蔬菜生产用电价格,其中生猪生产用电价格下调为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768元、1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0.738元,蔬菜生产用电价格为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512元、1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0.502元。

  我省已暂免征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并将持续至2015年12月31日。其中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我省还继续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进出岛车辆免征车辆通行附加费,继续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进出岛车辆实行优惠过海费(包括港口作业包干费、琼州海峡轮渡运价)政策,继续对进出岛车辆免征琼州海峡轮渡港口建设费。

  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得到继续开展。自2011年12月以来,我省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清理整治。在清理整顿中,全省共查处涉及不规范收取促销收费的企业3家,涉及总金额37万余元。下一步,我省将适时开展对零售商收费行为的专项检查,并将视情况扩大清理整顿面,开展大型百货、药品连锁超市、电器商场等零售企业违规收费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记者 罗霞)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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