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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村级换届选举严打贿选 举报属实即取消资格

2013年06月14日 18: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兰州6月14日电 (记者 张玉玺 刘玉桃)甘肃省民政厅副厅长阿布表示,从今年9月开始,甘肃16008个行政村将开展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民选举中有拉票贿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任职的,一经查实不但取消资格还将依法处理。

  阿布所说的“依法处理”是缘于5月29日召开的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修订通过的《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甘肃省人大办公厅和甘肃省民政厅13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上述“办法”进行了解读,于8月1日起全省实施。

  阿布称,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工作的吸引力不断加大,地方村委会选举出现贿选等违法违规现象。他认为完善村委会选举程序是杜绝和减少贿选等问题的根本所在,在提名村委会候选人、候选人竞争、投票选举等环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做到公平公正,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距换届还有3个月的时间,阿布说只有加大“两个办法”的宣传,引导候选人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正确对待自己、其他候选人和村民,正确对待挫折和荣誉,实现公平竞争。法律规定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并介绍自己履职的设想,回答村民的提问,着重做好候选人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的规范工作,避免候选人私下拉票贿选。

  阿布称,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过程中,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者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是贿选。

  此次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共二十五条,主要包括村委会的主要职责、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村务监督等内容。修订后的《选举办法》共四十五条。主要包括换届选举原则、村委会组成和任期、换届选举组织机构、违法处理、补选等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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