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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登记在册吸毒人员2862人 女性吸毒呈上升趋势

2013年06月27日 08:10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民警在讲解各类毒品的危害

禁毒日宣传现场

  阅读提示|昨日,洛阳市公安局在周王城广场举办“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今年活动的主题是“青少年与合成毒品”。洛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王利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洛阳市目前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有2862人,从吸毒人员年龄和性别看有两个上升:青少年吸毒呈上升趋势,女性吸毒呈上升趋势。

  现场

  民警展板前讲解毒品危害性

  26日上午,周王城广场摆满了禁毒宣传展板,图文并茂的展板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观看。“以前只听说过毒品的危害,现在看看这些图片,真是的,弄得家破人亡的,毒品害人呀!”市民赵大妈说,“公安局应该好好打击,别让毒品祸害咱们现在的好日子。”

  “那些五颜六色的药片是啥?怎么看着像糖豆呢?”有市民不解。对此,民警给出解释:这些彩色的药片是摇头丸,经常出现在KTV、酒吧的一种毒品,它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对人体有严重危害,服用后情绪激动、听到音乐就想跳舞,有很强的依赖性,而且自我约束力下降,还会出现幻觉和暴力倾向等,对自身和他人都是一种危害。

  展板上宣传的“合成毒品”,是相对鸦片、海洛因这一类传统麻醉毒品而言的。它是以化学合成为主的一类精神药品,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能让人产生兴奋或幻想,同时有中枢抑制作用,近二十年才在中国出现滥用,并且多发生在娱乐场所,所以又被称为“新型毒品”和“俱乐部毒品”。

  调查

  化学系毕业生是制毒者“高薪招聘”对象

  根据警方的调查数据显示,毒品制造者有相当一部分是“科班”出身,他们受过高等教育,在学校里学习的都是化学专业。有些制毒者甚至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到校园里招工,先让其搞一些药品实验,慢慢地让其利用制毒原料制造毒品。还有一部分大学生择业受阻,由于生活压力过大,情愿充当制毒者的帮凶,最终走向一条不归路。

  昨日的禁毒日宣传活动现场有一群特殊的人,他们是洛阳师范学院化学系的学生。获悉洛阳市公安局要举办禁毒日宣传,他们通过学校志愿者报名参加。该校化学系大三学生李化告诉记者,和普通人相比,如果化学系毕业的学生制造毒品可能更“得心应手”,因为有专业的优势,也更容易被制毒者看上,“但是,我们深知毒品的危害以及制造毒品所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所以我们从入学开始,老师就已经敲起了警钟,而且警钟长鸣”。

  提醒

  酒吧、KTV内陌生人免费饮料不要喝

  洛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王利民告诉记者,年初至今,洛阳市共侦破毒品刑事案件99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20余名,共缴获毒品1900余克,其中海洛因879.62克、冰毒437.39克,氯安酮362.98克、麻古62.812克、其他51.9克,铲除毒品原植物1610株,入所强制隔离戒毒215人。

  目前,洛阳市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2862名,其中大部分为青少年,男性占60%,女性占40%。“这和前几年相比有一定的变化。”王利民说,首先是年龄方面,吸毒人员的年龄由之前的青年居多转为青少年成为吸毒“主力军”;其次,前些年吸食毒品者主要是男性,现在女性吸食者的比例也在上升,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青少年吸毒,更多的是诱骗所致。”王利民说。在沿海发达地区的酒吧、KTV,贩毒者将毒品放进饮料,以结识朋友为诱饵,手拿饮料送给你然后碰杯,喝完带毒品的饮料后慢慢上瘾,必须高价购买“朋友”的含毒饮料,导致走上吸毒道路。“我们通过明察暗访对洛阳市所有的酒吧、KTV进行走访,暂时没有发现免费赠送含毒饮料的,但是要警惕。”王利民说,陌生人送的饮料不要喝,尤其是在酒吧、KTV这样的场所更要切记。

  案例1

  批来30克毒品刚卖1克就被抓

  今年18岁的申某家住伊川县,初中毕业后曾先后到郑州、深圳等地打工,今年6月份回到洛阳。回家没几天,朋友郭某找到他,俩人合计着如何“发大财”,听说贩毒能赚大钱后,俩人决定冒险挣钱:凑钱购买毒品,然后“零售”给瘾君子们赚取差价。

  “听说深圳毒品比较便宜,而且货源比较广,你在那里打过工,咱们去那边买,然后带回洛阳卖,中间能赚不少差价。”郭某说。但申某不同意:到深圳不仅要努力寻找货源,而且能凑的钱也不多,无论是乘坐火车还是汽车都有很大风险,很难带回来。

  最终,两人想起一个有“门路”的朋友王某,此人在市区一酒店工作,认识的人比较多,让她代为购买,较为稳妥。6月9日下午5时许,经王某之手,申某和郭某以7700元购买了30克冰毒。10日,申某卖出1克毒品。为了尽快出手,当晚,申某打电话给叔叔万某,让他帮忙联系客户“销货”。11日凌晨,万某的“客户”来电话称要买200元毒品,并让万某送到指定地方。万某赶往申某在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村暂住处,俩人交易时,被埋伏在旁的西工区派出所民警抓获。当天,郭某和王某也分别被警方抓获,民警在郭某住处查获冰毒29克。

  面对警方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对其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申某、郭某等4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案例2

  吸毒加贩毒以毒品充嫖资

  2013年4月底,长安派出所禁毒民警在办理毒品案件过程中,发现数名吸毒人员所吸食的毒品均来源于两个外号叫“缴哥”、“赖三”的人,同时获悉二人一直从事毒品贩卖活动,一般在驻马店购买毒品然后在洛阳市区贩卖,从中获利。此外,他们还多次以毒品充当嫖资,为多名女子提供毒品,从而获取性服务。

  民警根据吸毒人员提供的线索,对“缴哥”、“赖三”两人的信息进行分析,最终发现,外号为“缴哥”的嫌疑人,家住涧西,真实姓名为吴某;外号为“赖三”的嫌疑人,家住老城,真实姓名为葛某,二人贩毒也吸毒,为隐藏较深的“瘾君子”。此后,根据相关信息,长安派出所案件大队迅速在吴某、葛某的住处进行了重点布控。

  5月23日下午,案件取得重大突破。禁毒民警获得重要线索,吴某、葛某将与多名女子到涧西洛阳饭店进行毒品交易。长安派出所民警进行周密布控,最终将吴某、葛某及另外3名女子抓获,当场从吴某随身携带的包中搜出可疑毒品18包共22克,从葛某随身携带的包中搜出可疑毒品3包共1.15克。

  经讯问,自2010年以来,吴某、葛某多次在洛阳市西工区、涧西区等地贩卖毒品,供当地吸毒人员吸食,从中获利。同时,还将毒品充当嫖资,从而获得性服务。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大河报 记者魏朝林 实习生 杨欢 通讯员 李辉文 记者 王亚鸽摄影)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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