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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目标直指“中国式过马路”

2013年07月01日 09:11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目标直指“中国式过马路”、“三车”违法经营

  海口今起集中整治交通违法

  今天上午,海口市召开“创建文明交通,争做文明市民”活动之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部署会,7月1日起,这场由公安民警、交警、武警、消防、边防、海警以及交通、城管等多警种多部门参与的行动将正式开展,目标直指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等系列交通违法乱象。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行人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翻越栏杆等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车闯红灯、逆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机动车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违法入市区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整治时间是7月1日至8月20日。7月1日至10日将对行人、电动自行车、机动车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以提示和疏导、口头警告为主。7月10日后,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发布的《通告》严管严处。8月21日至8月31日为巩固、考核、验收阶段。

  这次整治活动涉及面广,特别是把行人交通违法纳入整治范围,处罚严厉。同时,特别要求军警车辆、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车辆,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不搞特殊化、不耍特权,不开特权车、“霸王”车。

  “在整治期间,海口警方由特警、交警支队抽调组成4个督察联合小组,负责重点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察,对整治人员不管事、警容不整、见违不纠等情形一律摄像取证,确保整治人员、整治措施到位,整治效果明显。”海口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宋顺勇表示。

  整治措施

  1、交通违法的行人必须在违法地点协助民警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人劝导教育5人次。拒不接受教育的,处罚10元,成年交通违法者由新闻媒体实名曝光;

  2、对电动车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一律扣车处罚,接受法制教育、考试合格后,车辆才予以放行,成年交通违法者为由新闻媒体实名曝光;

  3、对违法入市的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一律扣车拖移,待接受办班教育且考试合格后,车辆才予以放行,并由新闻媒体实名曝光;

  4、对汽车逆向行驶、占道乱停等违法行为,按《交通安全法》予以200元处罚,接受法制教育、考试合格后,车辆才予以放行,并由新闻媒体实名曝光;

  5、拒不接受处罚、恶意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交通违法者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6、对有工作单位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律实行抄告制度,每一个月(或3个月)定期将交通违法行为具体情况抄告至相关单位。 (记者李关平 特约记者黄培岳)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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