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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镇试点“村章共管” 避免村章成私人财产

2013年07月10日 11:3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密云县十里堡镇试点“村章共管” 避免村章成为“私人财产”———

  村干部私盖公章在农村并不少见。但在密云县十里堡镇,村干部不能随意盖章。从今年3月起,全镇14个村实行村章共管,即将村里的公章委托给镇经管站统一管理,村干部盖章需走严格的审批程序。

  村章统一管理前使用缺乏监管

  不久前,十里堡镇河漕村的会计于润清要为村集体转存一笔130万元的大额存款。“以前自己一个人拿着村里的公章就把事儿办了。而今,按照镇里出台的村章管理新规定,需要去镇里取来公章,并且由镇里包村的干部拿着公章陪着去银行完成这笔业务。” 于润清说。

  印章虽小,却是农村很多问题的导火索。村级组织印章本是村级组织公共权力的象征,但在统一管理之前,不少村干部却把它当成了“私有财产”,锁在自己抽屉里,想盖就盖。

  十里堡镇经管站站长聂德友介绍,近年来,该镇个别村子在村章使用过程中暴露了一些问题。“按理说,但凡村级重大经济事项,必须在通过了村民代表大会和村两委干部联席会后,才能加盖公章。可是由于监管的缺失,有的村想盖就盖,不想盖就不盖,有的村甚至‘村章满天飞’,使得原本是村集体权力象征的村章,沦为某些村干部滥用个人权力的工具,使村集体蒙受了许多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

  42个印章统一管理

  为加强对村政事务和村集体资产的管理,规范村级公章的使用,保障广大村民的权益,今年3月,十里堡镇率先在全县推行村章共管新模式,在征得全镇各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将全镇14个村、28个居委会印章全部收上来,统一存放在镇托管中心的印章专柜,一村一柜实行“双锁制”,由各村财务专员和镇印章管理员共同掌管,遇到需要加盖公章的村级重大经济事项,单方无法单独提取印章使用。不仅如此,每次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使用后还需登记备案,以便日后查阅。

  村章使用针对村级重大事项

  由于多出了一道环节,会不会增加村民办事的难度,导致村民动不动就往镇里跑?面对记者的疑问,聂德友解释说,村章共管主要是针对村里的重大经济事项和涉及村民利益的大事,对于死亡证明、转学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参军证明等一般性的常规证明,镇里已事先将盖好村章的规范化证明存放在村里,由村财务专员保管,在村委会主任批准后即可开具。

  村章共管,管住了村级权力的滥用,在不改变印章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前提下,由镇经管部门对村级用章行为进行监督,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据记者了解,“村章共管”模式今后还将向密云县全面推广。

  对话

  村章共管减轻了村干部的负担

  对话人:十里堡镇经管站站长聂德友

  记者:村公章委托给镇经管站统一管理,村干部是否支持这一做法?村民又是如何看待的?

  聂德友:以前村干部盖章都是自己做主,村民不知道。现在这种不透明的现象被打破,村民对“村务公开”很支持,村干部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负担。

  记者:村章共管主要是针对村里的重大经济事项,哪些属于重大经济事项?

  聂德友:土地承包、宅基地的审批、计划生育指标,以及村里的贷款都属于重大经济事项,这些事情要盖章需要严格的审批。

  记者:村章共管之后,是否增加了镇里的工作成本?

  聂德友:镇里的工作量虽然加大,但确保了村级财务的监督,有利于农村的各项发展。(记者 李天际)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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