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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酒后下河蹚水殒命 同行4名女生被判赔偿家属

2013年07月16日 10:47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女孩儿酒后下河蹚水殒命 同行4名女生被判分别向死者家属赔款

  14岁的女孩儿小慧同几名同学一起聚餐喝酒后,相约去小区附近的河边蹚水玩,小慧不幸被淹死。昨日房山法院通报,4名参与的女生每人向小慧父母赔偿10000元。

  去年7月的一个中午,小慧等5名女孩儿相约,在河边一餐馆聚餐,期间每人都喝了两听冰镇啤酒。饭后女孩子们相约到河里蹚水游泳玩。

  小慧第一个挽起裤子蹚进河里,一下河便晕晕乎乎地跌倒在河里,刚挣扎着站起,又被水流冲向更深的河水中……

  女儿小慧不幸殒命河中,父母悲痛欲绝,便将河流管理部门和另4名女生起诉到房山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各项损失50余万元。

  房山法院审理认为,作为初中生,小慧对其溺水结果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河流管理部门在事发地段已设立有相应的警示标志,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4名女生已提醒小慧危险,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没过错,但这4人共同参与了该项危险行为,故判令每人需对原告适当补偿10000元。(记者 张淑玲)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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