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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行政审批再“瘦身”办理时效提速30%

2013年07月18日 16:49 来源:四川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7月17日从乐山市效能办获悉,乐山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以5个“一律取消”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确保全市各级行政审批项目数量在2012年审定公布的基础上精简下放1/3以上,承诺办理时效在已提速50%的基础上再提速30%。

  乐山市以2012年清理公布的行政权力目录为基础,对全市各级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非行政许可和资质资格许可、认定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的行政审批项目。

  五个“一律取消”是其重要内容:凡不符合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项目、审批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凡中央、省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凡未申报并经审核、公布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凡其他市(州)取消的审批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

  对审批行为的规范力度进一步加大。《意见》指出,对审定公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部门要按照承诺办理提速在已提速50%基础上再提速30%的要求,编制项目大项、小项目录,逐项编制流程图、办事指南和操作规则。“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工商登记制度,也将改革为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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