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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出台实名举报奖励办法 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2013年08月01日 18: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乌鲁木齐8月1日电 (朱景朝 迪力木拉提·帕力哈提)记者1日从新疆吐鲁番市纪检监察局了解到,近日该局出台《吐鲁番市纪检监察信访实名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希望能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据了解,《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署实名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提供准确具体线索,经调查属实,使违法违纪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予以一定精神、物质奖励。

  检举、控告的问题属违纪情节较轻,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诫免谈话的,奖励举报人100元;问题属违纪情节较重,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的,奖励举报人200-1000元;问题属违纪特别严重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有罚没收入的按罚没收入总额1%奖励,无罚没收入的,案件酌情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1000元)。

  《奖励办法》同时规定,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公开举报人姓名或身份,违者追究纪律责任。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违者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吐鲁番市纪检监察局负责人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百姓深恶痛绝,希望能借助群众力量,建设清廉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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