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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农合再出惠民新政 住院补偿封顶线提至20万元

2013年09月26日 13:41 来源:河南日报 参与互动(0)

  我省新农合再出惠民新政

  明年住院补偿封顶线提至20万元

  2014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新政出炉,住院补偿封顶线将提至20万元。同时将系统性红斑狼疮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门诊治疗费用按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这是9月25日下午记者从省卫生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得的信息。

  提升参合患者受益水平

  住院补偿封顶线以当年实际获得的大病统筹补偿金额累计计算。近年来,我省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逐年提高,2011年为10万元,2012年升至15万元。

  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参合患者的实际受益水平,明年新农合还将降低住院补偿起付标准,调整后的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为乡级200元、县级500元、市级Ⅰ类700元、市级Ⅱ类1000元、省级Ⅰ类1000元、省级Ⅱ类及省外医疗机构2000元。

  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分段标准也有所降低,调整后分别为乡级800元、县级1500元、市级Ⅰ类3000元、市级Ⅱ类4000元、省级Ⅰ类4000元、省级Ⅱ类及省外医疗机构7000元。

  这些惠民政策继续实行

  近年来,我省新农合不断推出惠民举措。请农民朋友们记住,这些好政策明年将继续实行:

  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优惠政策。参合人员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的,可将起付线降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的50%;14周岁以下儿童住院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

  母婴共享补偿政策。对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可以以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补偿。

  鼓励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服务。参合人员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100元;对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以上部分,补偿比例提高5%。

  执行省外住院保底补偿政策。对转诊至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合患者执行保底补偿政策,住院医疗总费用去除起付线后按不低于30%的比例给予保底补偿。(记者屈芳)

  新农合10年补偿医疗费790亿

  记者9月25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自2003年开展新农合试点以来,截至2013年8月,全省共筹集新农合资金996.69亿元,累计补偿医疗费用790.72亿元,享受补偿的参合人员达6.22亿人次。

  10年间,我省新农合年人均筹资水平由2003年的30元上升到2013年的340元;参合人员住院补偿受益率由2003年的4.01%提高到2012年的9.88%;实际住院补偿比由2003年的平均25.71%提高到2012年的53.57%,其中县、乡医疗机构分别提高到58.95%和77.63%。

  截至目前,全省开展跨区域即时结报的省市县级医院达287家。此外,我省还在北京、江苏、福建等省和广州、深圳等市设立了近100家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外出务工农民就地参合、就地就诊、就地报销。

  今年,全省共有8119.46万农民参加新农合。1-6月全省新农合共救治重大疾病患者9135人,补偿资金1.06亿元。

  据悉,2014年我省参合人员个人交费部分仍为60元,但财政补助标准将会进一步提高。(记者屈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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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将全面提高

  明年起每年最高可报销14万元

   9月23日,记者获悉,为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郑州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郑州市将全面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仅支付比例、支付限额都将有所提高,门诊规定病种医疗保障范围也将扩大,其中,含商业补充险每年最高可报销14万元。

  据介绍,此次调整的具体内容为,将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比例,由原来在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70%、65%、60%的基础上各提高5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额由4.3万元提高到6万元,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每年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8万元。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医疗保障范围,在原有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6种病种的基础上,增加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 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氏病等4种疾病。

  在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内,参保居民(含大中专学生)在郑州市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没有通过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在医院直接结算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按郑州市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经批准到外地住院,或因急诊在郑州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外地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按郑州市三类定点医疗机构执行。

  郑州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郑州市城镇居民缴纳2014年医保费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市民要抓紧时间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和缴纳医保费用,以免错过而不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据悉,目前郑州市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有146.75万人,2012年有7.6万人次享受住院待遇,最高报销10.3万元。(记者李 红)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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