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海口市正式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模式

2013年10月30日 13: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海口10月30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口市30日正式向全社会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试点,患者可在海口市内三家医院的产科、肾病科、儿科等科室享受该政策。

  海口市政府于9月12日通过《在医疗机构试点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即是将原来由患者先垫付医疗费,再进行医保报销转变为由医院先垫付医疗费,病人看完病只需交纳自己应负担部分,其余的费用由医院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的诊疗付费方式。

  该模式实施对象包括:参加海南省、海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海口市户籍职工;参加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参加海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濒危、危重及其他病情危急需要紧急救治的病人。

  海口市卫生局副局长温海鸿介绍,住院患者只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证原件,并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即可住院治疗,无需交纳任何住院押金。患者住院期间,医院将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患者出院时,只须向医院一次性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即可办理出院手续。对部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费用的患者,可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并经镇(街)民政部门认可后,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延期(或分期)还款协议书》,也可以办理出院手续。协议还款期限内,医院不收取任何利息或手续费。

  对于住院治疗后恶意逃费或拖欠费用不还的患者,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今后在海口市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将不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的优惠政策,同时通过法律等途径依法予以追缴。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书记邓高鹏表示,“先看病后付费”模式改善了患者就医感受,有助于建立医患间互信,融洽医患关系。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产科,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肾病科和儿科,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妇产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消化科、老年病科成为第一批启动单位。温海鸿说,待条件成熟后,该市将分期分批逐步扩大试点,最终在所有医院推行这项制度。(完)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