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打火队员教唆朋友森林放火挣补助 获刑10年
2013年11月08日 11:01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庭审现场
记者11月7日从四川省高院获悉,11月7日,攀枝花市西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放火案,被告人马祥、李超、张谷、严军依法受到严惩。被告人马祥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李超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被告人张谷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严军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今年2月12日中午,身为攀枝花市西区打火队队员的马祥为多挣灭火补助费,唆使其友李超点山火,以此来挣灭火补助。李超又邀约其友张谷、严军一同去放火。
4月5日晚22时许至6日凌晨1时许,三人先后在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仁和区福田镇等地点山火,共点山火20余处,引发森林火灾,总计过火林地面积56.7938公顷,其中有林地12.0768公顷、灌木林地35.4187公顷、宜林地9.2983公顷。经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对4名被告人进行了判决。
据悉,为深入扎实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攀枝花市开展了代号为“亮剑行动”的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行为。(记者 时凡)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