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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新公务员考核办法 吃拿卡要行为一票否决

2013年11月20日 21: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波11月20日电 (记者 徐小勇)“有些单位的干部出国探亲一个月,领导不闻不问;个别处级干部,从来不参加单位会议,领导也从来不追究。”20日,浙江省宁波市副市长陈奕君在宁波市“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工作动员培训会议上痛阵当前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个别问题。她认为,当前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不够完备,导致考核的科学化水平还不够高。从明年1月开始,宁波将实行《宁波市公务员“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办法(试行)》,强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对“吃、拿、卡、要”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据悉,宁波市目前共有40700名公务员,在2012年度的考核中,不称职的有10人,占公务员总数的0.03%。而这几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基本上都是因为违法违纪。

  陈奕君称,当前宁波很多单位没有真正建立平时考核制度,年底考核也都是“毛估估”。有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认为考核工作是软任务,是一项可有可无的工作,所以在年度考核时,少数单位、部门,在评比中搞平衡。这在“很大程度上挫杀了一批特别能干事,特别会干事,特别能干成事的干部的积极性。”

  “但那些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到单位报到一下,就来无影去无踪,这样的干部居然考核都是称职的。”陈奕君认为,少部分公务员,工作表现、综合素质与能力完全与自己的身份不相称。

  为了加强宁波公务员考核工作,提高工作效能,解决当前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情况,宁波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通过一年多的努力,研究出台了《宁波市公务员“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4年1月起在宁波全市施行,考核对象为非市、县(市)区两级党委管理的公务员。

  《办法》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平时考核、量化考核和直接领导的考核。

  《办法》中公务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年度考核由平时考核与年度民主测评两方面组成,进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其中平时考核占60%、年度民主测评占40%。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15%。

  《办法》规定公务员存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态度恶劣,作风蛮横,造成不良影响;旷工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等18种情形的采取一票否决,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按照《办法》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惩、培训、交流和辞退的依据。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宁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林雅莲认为,建立科学的公务员考核体系是中央的要求和时代的需要,也是宁波市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需要,更是公务员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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