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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福建开启新一轮改革大幕

2013年12月02日 14: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福州12月2日电 题:福建开启新一轮改革大幕

  中新社记者 罗钦文

  今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

  就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举行半个月后,福建启动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新的商事登记制度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率先实施。这与之前福建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的举行、福建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敲定联系起来,标志着福建开启新一轮改革大幕。

  福建官方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包含了放宽经营范围登记、自主选用名称、先照后证、直接登记制、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外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等九方面改革事项的内容。

  商事登记制度在平潭启动改革,对于正加快开放开发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无疑是个利好。用该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周青松的话来说,“上海自贸区没有的政策,有部分已在平潭先行先试”。

  诚然,《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登记制”,即是在2011年10月开始在平潭试行的“台资企业直接登记制”基础上,现向实验区所有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延伸。“台资企业直接登记制”试行两年余,助推平潭新增台资企业90余户,比实行“直接登记制”前增长逾3倍。

  平潭只是起点。据福建省工商局负责人透露,福建明年一季度内将在厦门、泉州、福州等地多个开放开发区内试行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明年9月前将全面推行。

  福建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省份之一,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上一直承担着“排头兵”角色,曾经创造国企改革的“松绑放权”、特区建设的“特区速度”、民营经济发展的“晋江模式”等诸多改革经验。

  在中国新一轮的改革大潮中,福建依然谋求先行先试。福建省委九届十次全会11月25日—26日在福州举行,研究部署了福建新一轮的改革,明确再创改革开放新优势,把福建打造成为全国综合改革试验区。

  福建具有生态、台港澳侨、海洋、民营经济等优势,这些优势也是福建发展的潜力。福建省委书记尤权强调,要通过机制体制创新,把福建优势转化为现实优势,使之成为发展的内生动力与核心竞争力。

  抓住新一轮改革机遇,福建已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激发投资主体活力;深化机构改革,重点整合组建6部门、撤销2部门,设39个省政府工作部门及其7个部门管理机构,争取明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省政府机构任务;推进简政放权,现已是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

  民营经济是福建经济发展的一大特色和支撑,2012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福建GDP的比重就达66.7%。为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福建致力破除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社会事业和特许经营领域,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革等,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乐园。

  近年来,国务院先后批准平潭、厦门、泉州等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目前,按照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福建力争重点区域综合配套改革取得新的突破,着力推动平潭建设贸易自由港、厦门探索自贸区建设、“泉州金改”促进实体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

  “不能把改革写在纸上、喊在口上,迟迟没有作为;要大胆闯、大胆试,力争明年改革有新突破。”尤权说。福建已提早拟订2014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方案,以确保明年改革有良好开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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