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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民众“民告官”不再“见官难”

2013年12月05日 11: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兰州12月5日电 (潘静)近日,一桩土地纠纷,让甘肃省镇原县城关镇路坡行政村的农民们深感忧愁和无奈,最终,他们将县政府推上被告席。然而,“令他们惊诧和兴奋”的是,被告方常务副县长孔荔维亲自出庭应诉。

  5日,甘肃省法院行政庭庭长秦卫民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告“官”能见“官”,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朴实的诉讼需求。在行政诉讼中,“告官不见官”曾是普遍的现象。现在,甘肃省法院努力把行政审判作为“官”民关系的“润滑剂”和社会稳定的“减压阀”。

  据了解,针对行政诉讼“告官不见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少的现象,兰州市委、市政府共同出台了《兰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要求对7类诉讼案件,兰州市行政机关和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庭应诉,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对存在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的6类情形,由本级政府或同级监察机关监督落实,有效地推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

  秦卫民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视、支持和尊重,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出庭应诉,不仅重视了参与庭审活动,而且更在意通过行政案件的审理发现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解决实质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甘肃省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81人次,不少重大、群体性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除了亲自出庭应诉外,还亲自参与协调,主动配合执行,改变了过去“不出庭、不应诉、不答辩、不举证、不履行”的“五不”现象。

  秦卫民说,“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公正司法为第一责任,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是甘肃省法院把延伸行政审判服务、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开展工作的突破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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