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宝龙:立法工作者要做改革践行者和保驾者
中新网杭州12月5日电 (记者 江耘 实习生 丁波)12月5日,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在参加该省立法工作会议上表示,立法工作者要做大胆改革的践行者和改革的保驾者。同时,更加重视制定先行先试的地方性法规。
当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和浙江省政府在杭州联合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会上,夏宝龙表示,立法工作必须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把推进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同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浙江省的改革开放。
夏宝龙强调,立法工作者要做大胆改革的践行者和改革的保驾者,着力增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和系统性。要把握正确方向,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从法律制度上科学调整规范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关系。
同时,要使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地方需求、服务地方发展。发出改革强音,增强改革意识、找准改革重点,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更加重视制定先行先试的地方性法规,加强民生立法。
据了解,浙江省将重点加强开发区、舟山群岛新区、温州民间融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集体土地流转、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同时,也将在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社会救助、养老、农村合作医疗、民办教育、生态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目前,浙江省委已经批准该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意见》和《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对此,夏宝龙表示,要奏好立法工作“交响曲”,优化队伍,建好立法工作“人才库”。吹响法治建设“集结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