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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微信好友拍裸照敲诈 刺激下患精神病

2013年12月18日 09:05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因为微信的泄露,导致富家女在家门口遭遇挟持,歹徒驾驶其轿车将其带到郊外实施强奸抢劫。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各区基层法院采访获悉,微信交友而引发的犯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一些案件更是值得人们深思警醒。受侵害的以青年单身女性居多。

  法官提醒:

  因微信引发的犯罪呈上升趋势,千万不要在微信中留下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

  案例A:

  遭微信好友拍裸照,她患精神疾病

  去年12月5日,接到网友高某的邀请,19岁的申丽(化名)欣然前往。一个多月前,高某使用微信向申丽提出添加好友,申丽虽然不认识对方,但还是添加高某为好友。此后,二人有事没事总会聊上几句,慢慢便熟络了起来。高某向申丽发出见面邀请。

  在沈河区风雨坛街见面后,高某以天冷为由提出到其租住的旅店继续聊天,涉世未深的申丽跟了去了。一进屋,高某就变了脸,申丽遭到性侵,还被拍了裸照。申丽担心报警影响自己今后生活,遂决定忍气吞声不报警。

  没想到,第二天中午,申丽又一次接到了高某的电话。高某向申丽索要3000元钱,“不答应就把裸照发网上”。申丽不敢和家人说,随后两天里,先后两次给了高某2000元。

  在此刺激之下,申丽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状为不愿和人说话、不洗脸梳头,不知道吃饭睡觉,看到男人就害怕得要命。在家人追问下,申丽终于说出自己的遭遇。随即,申家报警,高某被抓获。法院认为高某犯强奸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

  案例B:

  微信露行踪 富家女遭劫持强奸

  2012年8月6日凌晨2时许,黄娟(化名)驾驶甲壳虫轿车到皇姑区天山路自家楼下,来到车后备厢拿东西。这时,一名男子突然从身后上来用匕首顶住黄娟的后腰,低声说道:“有人让我来弄你,你跟我走。”

  随即,黄娟被对方挟持到不远处的墙角。对方威胁说,“你别喊、别动我就不伤害你,有人雇用我弄你。你跟我上车,别抬头!你一个女的,我也下不去手,但花钱雇我的人在旁边盯着呢,你配合我上车我们到别处去说。”黄娟异常害怕,听信了对方的话。男子驾驶轿车拉着黄娟沿着长江街一路向北。男子一边驾驶汽车一边让黄娟低头,并让黄娟把手机关掉。很快,车开到了一片荒郊野外停了下来。

  “你好好想一想,你到底得罪什么人了?”“我没得罪人。”男子说:“不可能,要不人家能找你吗?你身上有钱吗?”黄娟说“没有太多”。男子下车说是给雇他的人打电话。黄娟坐在车上隐约听到对方说,“女的我下不了手,你别管我在哪里,人家想花钱平事。”男子上车告诉黄娟,“人家管你要三万元钱。”黄娟表示自己没有这么多,但可以给他借钱去。没想到,男子竟说,“我看你挺漂亮的,这样的吧!你就陪我睡觉,我为你摆平这件事。”黄娟不同意,在车上遭到性侵。事后,男子驾车将黄娟拉回市区,“我们处对象吧!”见黄娟不同意,对方又将黄娟手里的2000元钱抢走逃跑了。黄娟记住了对方左右手手背都有伤,左小臂还有鲤鱼样文身。8月9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另外一起持刀抢劫案被沈河警方抓获,进而牵出这起抢劫强奸案。王某说自己通过微信认识了黄娟,并根据黄娟的微信信息知道了其家庭住址,前往附近蹲守。近日,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犯抢劫罪、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官说法:

  微信变“危信” 用时别忘防范

  主审法官表示,微信作为一种新型社交软件已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特别受到年轻人的青睐。微信交友也因其随机性、虚拟性、复杂性成为网络犯罪的重灾区。

  近年来,因微信而引发的犯罪呈现上升趋势。一些年轻女性和青少年缺乏警惕性,社会经验不足,往往成为不法侵害的主要对象。犯罪嫌疑人都是通过微信搭讪、结识被害人,通过手机聊天逐渐骗取其的好感和信任后,将其约至指定的地点见面,伺机进行抢劫、敲诈、盗窃、强奸、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法官提醒,发布个人信息一定要慎重,千万不要在微信中暴露自家和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网上交友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当遇到陌生人发来邀请的时候,必须要进行认证。与陌生人、网友约会见面,要有防范意识,必须确认对方的真实身份,必须以自身安全为前提,一般不要单独前往。见面最好选择在公共场所,千万不可到旅店和其家中,更不要随意跟随对方去喝酒,防止喝醉被骗。(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图据CFP)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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